纳吉打了三笔洗钱罪 – 马来西亚基金

根据2001年“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Amlatfa),前总理纳吉布·阿卜杜勒·拉扎克被指控另外三项指控。

据称,纳吉于2014年7月8日在吉隆坡Jalan Raja Chulan的AmIslamic Bank Bhd接受了总计4千4百万令吉的洗钱活动,被指控参与了该法案第4(1)(a)条规定的洗钱活动。

今天下午在吉隆坡高等法院的法官Mohd Nazlan Mohd Ghazali面前向纳吉宣读了这些指控……

对于本故事的其余部分以及更多内容

每年仅订阅RM200,如果您已经是订阅者,请登录。

订阅 登入


阅读更多

About Malaysia

Check Also

调查显示大马第一季GDP增速将达3.9% – The Edge Malaysia

调查显示大马第一季GDP增速将达3.9% – The Edge Malaysia

吉隆坡(5月16日):在国内消 …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