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打了三笔洗钱罪 – 马来西亚基金

根据2001年“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Amlatfa),前总理纳吉布·阿卜杜勒·拉扎克被指控另外三项指控。

据称,纳吉于2014年7月8日在吉隆坡Jalan Raja Chulan的AmIslamic Bank Bhd接受了总计4千4百万令吉的洗钱活动,被指控参与了该法案第4(1)(a)条规定的洗钱活动。

今天下午在吉隆坡高等法院的法官Mohd Nazlan Mohd Ghazali面前向纳吉宣读了这些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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