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ALING JAYA:Datuk Seri Najib Abdul Razak的前媒体顾问Paul Geoffrey Stadlen就洗钱指控发出逮捕令。
副检察官艾哈迈德·阿克拉姆·加里布说,由吉隆坡法官法院发出的逮捕令将交给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MACC)交付国际刑警组织执行。
据称与前总理纳吉布密切相关的斯塔德伦在去年5月大选后逃离该国,此前他被MACC要求协助调查一揽子发展有限公司的丑闻。
检察官现在希望Stadlen与着名的巫统律师Datuk Mohd Hafarizam Harun共同审判两项洗钱指控,涉及总额达1500万令吉。据说Mohd Hafarizam从Najib收到的钱存入他的律师事务所账户。
在第一次收费时,据称Hafarizam直接参与了两项交易,涉及从纳吉收到的“非法活动”收益,金额为1,150万令吉,并于2014年4月16日至11月4日存入其公司的银行账户。
Mohd Hafarizam面临第二项指控,即于2015年2月12日将属于Najib的另外350万令吉转入其公司的账户。
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第4(1)(a)条,他被指控并面临长达15年的监禁或罚款不少于5年的监禁。非法活动所得款项金额,即500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控方要求与Stadlen进行联合审判,因为“当Stadlen就如何转移资金时指示Hafarizam参与转移资金”。
在今天吉隆坡会议法庭的另一起诉讼中,负责起诉Mohd Hafarizam案件的副检察官Mohamad Mustafa P. Kunyalam建议律师获准保释金50万令吉,并命令他投降他的护照。
辩护律师Datuk Hasnal Rezua Merican没有反对,并判定Azman Ahmad按照提议保释,并命令Mohd Hafarizam交出他的护照。
法院于3月25日提出案件。
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在Stadlen案件中领导起诉的艾哈迈德·阿克拉姆·加里布说,如果英国人被告上法庭以面对指控,将会申请他和Mohd Hafarizam的案件一起审理。
与此同时,法律专家丹斯里阿卜杜勒阿齐兹阿卜杜勒拉赫曼说,一个人可能被缺席指控,但如果被告人没有亲自到场进行辩护,案件就无法审判。
他回应了Stadlen律师的一项声明,即马来西亚法律没有规定一个人被缺席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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