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月15日电(马新社) –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敦拉扎克的妻子达汀斯里罗斯玛曼索今天在塞申斯法院对两项接受贿赂的指控表示不认罪,这些罪名共计150万令吉。两年前在砂拉越369所乡村学校供应和安装太阳能的项目。
在法官阿兹曼·艾哈迈德(Azman Ahmad)向她宣读指控之后,66岁的罗斯玛(Rosmah)提出抗辩。
在第一次统计时,她被指控通过当时的特别官员Rizal Mansor,44岁,满足而不诚实地为自己索取,金额为187,500,000令吉,相当于该项目合同价值的15%,来自Jepak Holdings Sdn Bhd的常务董事Saidi Abang Samsudin。
通过教育部的直接谈判,帮助该公司(Jepak Holdings)为沙捞越的369所农村学校确保混合光伏太阳能系统综合项目以及发电机组/柴油机的维护和运行,这是一个诱因。
2016年3月至4月期间,她被指控犯有在Lygon Cafe',G-24,Ground Floor,Sunway Putra Mall,100,Jalan Putra,Chow Kit的罪行。
在第二次计算中,Rosmah被指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吉隆坡Taman Duta的Jalan Langgak Duta第11号以不诚实的方式从Saidi获得RM1,500,000。
她根据“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第16(a)(A)条被起诉,并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和不少于满足RM10,000的五倍的罚款,以两者为准更高,一经定罪。
起诉由副检察官Datuk Umar Saifuddin Jaafar进行,辩护团队由律师拿督Geethan Ram Vincent领导
与此同时,纳吉的前特使军官拿督里扎尔·曼索尔也在塞申斯法院受到指控,其中四项为自己和罗斯玛招揽和接受涉及550万令吉贿赂的贿赂,涉及向沙捞越农村学校供应和安装太阳能。
黎刹对所有指控均表示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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