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NAMA :这里的高等法院今天释放了党的Keadilan Rakyat )副总统穆罕默德·拉菲齐·拉姆利(Mohd Rafizi Ramli)通过他在三年前的一篇文章中发表的言论来侮辱和挑衅巫统成员
。无辜他的指控,拿督加沙利法官搁置定罪和罚款1月18日,八打灵再也会议法院在Mohd Rafizi的监禁下,RM1,800,默认为10个月监禁。
加沙利还驳回了控方对该句的交叉呼吁
根据判决,加沙利说,根据“刑法典”第504条的规定,对Mohd Rafizi的指控是不完整的,因为它没有指出Mohd Rafizi在发表言论时的意图和知识。
根据这项指控,这是对巫统成员的一般性声明,反应只是雪兰莪巫统的警察报告,而不是整个巫统,并没有涉及任何可能威胁公共秩序的事件。
在本案中被起诉的雪兰莪检察院长穆罕默德·伊斯坎达尔·艾哈迈德(Muhamad Iskandar Ahmad)在法庭以外的记者会面时表示,控方打算对今天的决定提出上诉
“我会向律政司提交报告,他说,
潘丹议会议员莫赫德·拉菲齐被指控侮辱巫统成员,并通过发表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据报道,他被指控在马来西亚边缘传统私人有限公司,Menara办事处犯下了这个罪行,标题为“Will Rafizi辞职,如果雪兰莪不被推翻”,这可能会破坏公共和平。
KLK,Jalan PJU 7/6,2014年2月4日上午11时40分,Mutiara Damansara。
“刑法典”第504节规定的监禁期限最长为两年,或罚款或两者。
Mohd Rafizi由律师Gobind Singh Deo代表
– BER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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