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和平集会(修正案)法案”于2009年在Dewan Rakyat通过,并由内政部进行最后一刻修正。
新修正案进一步缩短了组织者必须向警方提出的通知期限。
根据最初的拟议修正案,和平集会或街头抗议活动的组织者只需在活动开始前七天通知警方,而不是根据第9(1)条规定的当前10天通知期。
但是,内政部长Tan Sri Muhyiddin Yassin表示,他注意到立法者在通知期间的辩论中提出的担忧。
“对我来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合理的时间让警察和其他人注意到这些聚会,他们需要时间来说部署人力。
“但在考虑之后,我们建议将通知期限缩短为五天,”他在周四(7月4日)就条例草案辩论时提出的意见中表示。
Muhyiddin还在条例草案中引入了一条新的条款,该条款要求警方在三天内从目前要求的五天内回复组织者。
关于国会议员提出的关于根据拟议修正案取消资格的可能性的担忧,慕尤丁说,立法者不必担心,因为他们只会面对一个大院。
“我也注意到这一点,因为我是立法者。但是,如果你复杂,那么只需支付大院费用,不要在法庭上挑战,”他说。
拟议的变更引入了新的第21A条,该条款授权警方根据该法案第9节或第15节的规定,向精神组织者或参与者授予最高RM5,000的罚款组织者或参与者。
这项新规定允许警方为违反这些规定提供书面材料。
关于儿童参与街头抗议活动,Muhyiddin说儿童通常是由父母或家人带来的,并没有积极参与。
然而,他建议,如果发生意外情况,孩子们最好不要参加抗议聚会。
慕尤丁还告诉众议院,内政部正在与州政府和地方议会进行谈判,以确定吉隆坡以外的其他指定地区的和平集会。
早些时候,Muhyiddin告诉立法者,政府将把吉隆坡的Padang Merbok和Jalan Raja作为该法案下的指定集会地点。
他说,在城外,只有彭亨州的Darul Makmur体育馆被列为指定集会地点。
慕尤丁补充说,通过新的修正案,和平与街头抗议活动之间没有区别,这符合人民追求更多自由的愿望。
2018年共举行了8,668次抗议和集会,截至2019年5月,共举行了1,592次抗议和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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