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登记部说,这种做法的任何改变只能通过联邦法院的裁决来实现。
石油天然气:国家登记部(NRD)今天表示,在注册一名未婚母亲的穆斯林小孩时,将继续添加姓氏“bin Abdullah”的做法
总干事亚兹德·拉姆利(Yazid Ramli)表示,该部门已经通过总检察长办公室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随后最近一个上诉法院对这一做法作出了决定。
“对这种做法的任何改变将取决于联邦法院对此事的裁决,”他说,
上诉法院解释说,当使用“Abdullah”姓氏登记为非婚生子女时,NRD已经超出其权力,而不是母亲希望使用父亲的姓名
。
以书面判决,法院裁定两个月后,对该孩子的父母作出判决,并质疑将这个孩子的姓名加入“bin abdullah”的做法。
“我们相信伊斯兰教不容忍对无辜的孩子的这种公开和公开的侮辱,”长官三名成员之一阿卜杜勒·拉赫曼·塞布利(Abdul Rahman Sebli)写道。
拉赫曼说,NRD总干事在出生证上注册了名为“Abdullah”的孩子,不符合母亲的意愿,不合理地行事
Yazid在今天发表的声明中辩护了NRD的行为,并表示坚持高等法院对此事的裁决。
他补充说,这一举动也符合国家法图瓦理事会的立场。
拉赫曼还表示,虽然NRD的做法是基于1981年和2003年由fatwa机构发布的两个fatwas(宗教法令),但它与1957年“生死登记法”第13A(2)条有冲突( BDRA),允许一个非法的孩子的父亲把他的名字作为孩子的姓氏
他还说,这是重申孩子在与婚姻有关的遗产和家庭联系问题上的地位,而不是“向全世界宣布”这个孩子是非法的。
拉赫曼说,法瓦尔法律在法治上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与NRD总干事根据“巴解组织法”规定的法定责任无关,可以在马来西亚半岛州注册生育和死亡。
说,NRD无权向穆斯林非婚生子女增加“阿卜杜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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