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ALING JAYA: 前沙巴州首席部长丹斯里穆萨阿曼今天宣布审判16项洗钱指控,涉及3700万美元(1.509亿令吉)。
这些指控是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筹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第4(1)(a)条提出的。
68岁的穆萨在会议法庭法官Rozina Ayob面前向他宣读了所有指控后表示无罪。
他被指控于2006年6月至2008年3月期间在香港和新加坡的瑞银银行分行实施了这些罪行。
Musa被指控于2016年6月21日首次向新加坡瑞银集团(UBS AG)开设银行账户Richard Christopher Barnes。
在第二至第15次收费中,Musa据说在2006年6月21日至2008年3月25日期间通过Barnes的账户从个人和公司获得了超过3700万美元,最大单笔转账为1615万美元。
在第16次指控中,Musa被指控命令Barnes将其所有资产和未来资金流入2008年5月14日在瑞士的一个银行账户。
如果被判有罪,他将面临长达五年的监禁。今天的诉讼程序将穆萨的刑事指控提高到51岁。他曾于11月5日被指控犯有35项涉及2004年至2008年间沙巴木材特许权的6300万美元腐败罪。
这些指控没有保释,但他已经为早先的腐败指控支付了200万令吉的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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