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BM总裁Tan Sri Muhyiddin Yassin表示,哈迪的私人成员的条例草案必须保证那些违反“伊斯兰教法”的人不会受到过多的惩罚 – 图片来自Saw Siow Feng 吉隆坡4月9日电 – 马来西亚的巴西Pribumi )总统丹斯里·穆欣丁·雅辛今天打电话审查对民主党派对话者拿督斯里阿卜杜勒·哈迪·阿旺的条例草案提出的惩罚,允许对伊斯兰教法犯罪最多30年监禁
穆迪丁是帕戈议员,他说,哈迪私人成员修改1965年“伊斯兰教法院(刑事司法管辖权法)”的法案必须保证那些违反“伊斯兰教法”的人,例如连续三次跳过星期五祷告的穆斯林男子,不要面对自从条例草案30年监禁以来,过分的惩罚,10万令吉罚款和100条睫毛为伊斯兰教罪行
“如果我的意见被考虑在内,我将在即将举行的国会会议上辩论和投票支持这个条例草案没有任何问题,”Muhyiddin在一份声明中说。
他说,条例草案只允许各国对伊斯兰教罪行施加三种惩罚:监禁,罚款和鞭打
“国家立法议会不能施加其他种种的惩罚,例如在清真寺祈祷一段时间,或为在斋月期间跳过星期五祈祷或不禁食的人进行社区工作我认为这更适合于教育目的,而不是强加罚款或监禁条款。“Muhyiddin说。
前副总理表示担心,过度的惩罚将导致过度的惩罚,忽视了伊斯兰教的正义,他认为这将诋毁宗教本身
“因此,对条例草案所载的惩罚形式和限制进行审查是适当的,以改善”,Muhyiddin说。
他还说,他发现哈迪的条例草案是宪法的,因为它没有制定新的罪行,只是加强了对现行只适用于穆斯林的罪行的惩罚。伊斯兰教法惩罚目前限于三年监禁,六次手杖和五千五百万罚款。
“本条例草案也不是在马来西亚执行hudud法律的条例草案。 Muhyiddin说,这只是对现行法律的修正,就像1984年和1989年所做的那样。差异在于,修正案是通过政府法案完成的,而不是私人成员的条例草案。“
Muhyiddin进一步提出,要提高法官,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工作人员的技能和专业素质,以授权伊斯兰教法院。
“为此,政府必须为伊斯兰教法院提供足够的资源,无论是财政,专门知识还是人力资源。现在是高等法院司法法官不再被视为公务员的时候了,而马来西亚的司法法官则会为民事法庭法官设立特别计划,“他说,
德威·拉基亚议长允许哈迪上个星期四提交他的条例草案,但延期辩论到7月份的下一次会议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卜拉扎克曾经表示,政府不会接管哈迪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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