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希望使用高速公路的骑自行车团体应该事先向地方当局和警方申请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廖夫
他说这是部长在上个月在柔佛巴鲁发生八起生命的自行车事故后加紧执法的一部分
“为了确保这些事故不会再次发生,该部还将确保汽车道路上更好的安全
“我们也不允许在没有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使用改装自行车,因为在三车道道路上存在快速机动车辆,这更有可能导致事故”,他在回答Datuk Normala Abdul Samad – Pasir Gudang)in Parliament Thursday。
2月18日,8点30分左右,一辆汽车撞向柔佛巴鲁Jalan Lingkaran Dalam的绕道出口附近的一辆汽车,造成8名青少年死亡
廖夫说,警方仍在调查事故,警察和检察长办公室将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该部将要求地方当局确定骑自行车者的重要路线,我们鼓励摩托车和自行车骑手在道路上使用适当的反光衣服。
“我们还敦促希望使用高速公路的自行车团体向地方当局和警察局申请帮助,以便照顾他们车队的安全。”
被问及是否有计划修订“1987年道路运输法令”以增加罚则,Liow说现有罚则已足够。
“目前,由于鲁莽或危险驾驶导致死亡,可处以2至10年的监禁,并可被判处罚款5 000至2万令吉
“这是足够沉重的罚款这个罪行,”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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