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前高等教育部长Datuk Seri Idris Jusoh表示,四位学者撰写的“罗马规约”摘要应该受到赞赏,而不是因其学术观点而受到谴责。 (PIC)。
“他们表达了他们的学术观点,应该受到赞赏,”他说。
伊德里斯表示,仅仅因为它不符合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对四个学者的观点进行惩罚是不一致的。
“当他们支持政府时,他们很好。但当他们有点批评时,那就不好了,”他在周二(4月9日)在议会大厅会见时对记者说。
上周日(4月7日),一群学生活动家泄漏了由四位学者准备的10页执行摘要,该摘要于上周二(4月2日)提交给统治者大会。
四位学者是Universiti Teknologi Mara(UiTM)法学教授Datuk Dr Rahmat Mohamad,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IIUM)Shamrahayu Abdul Aziz博士和Universiti Sains Islam马来西亚法律讲师Fareed Mohd Hassan博士和Hisham Hanapi。
学生活动家声称,摘要中的论点是片面的,只讨论了为什么统治者会议应该拒绝“罗马规约”。
当被要求就此事进一步发表评论时,伊德里斯表示他还没有阅读执行摘要。
“我不知道执行摘要,但他们应该有空间发表他们的意见。这就是现任教育部长所说的。给予空间。我们需要自由。给大学自治,”他说。
据报道,马来西亚将于4月5日退出批准涵盖严重犯罪和危害人类罪的国际条约。
总理马哈蒂尔·穆罕默德总理表示,内阁决定不批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该规约管辖起诉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罪的肇事者。
国际刑事法院是第一个以条约为基础的常设国际刑事法院,其目标是结束国际社会所知最严重罪行的肇事者不受惩罚的现象。
它成立于2002年,受“罗马规约”管辖。
被称为“最后法院”的国际刑事法院在政府不愿意或无法对这四种罪行中的任何一项起诉时,对个人采取行动。
国际刑事法院的权力仅限于四种罪行 – 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罪,它只起诉个人,而不是群体或国家。
国际刑事法院通常只对已加入或在该国境内的国家的公民犯下这些罪行行使管辖权 – 除非联合国安理会将情况提交国际刑事法院或国家声明其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
截至3月18日,有122个国家加入了“罗马规约”。
一些尚未加入法规的国家包括美国,中国,俄罗斯和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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