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RD:穆斯林组织 – “今日自由马来西亚”说,马来西亚不应该由外人定义

在Putrajaya昨天宣布之前,反对批准ICERD的抗议集会被搁置。

PETALING JAYA:伊斯兰非政府组织联盟人权研究与宣传中心(Centhra)称赞普特拉贾亚决定不批准ICERD,并表示对该国当前的社会政治现实有深刻的理解。

其首席执行官阿兹里尔莫哈末阿明不同意有关政府决定不批准“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的决定,这表明新马来西亚的承诺已经消亡。

“我们觉得这种态度很奇怪;新马来西亚是由外人还是马来西亚人自己定义的?他们对马来西亚巴鲁的解释是否必须遵守外国所规定的法律义务,而不是马来西亚根据我们社会的具体需要和情况通过法律?

他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认为,不批准是对马来西亚主权的明智保护,是对我国当前社会政治现实的深刻理解。”

阿兹里尔在对政府决定的大声失望和批评中隐含地说,推测马来西亚应该主要由外国势力的共识而不是自己的权力来管理。

“这对我们的社会来说是一个令人无法接受的愿景,我们祝贺政府对马来西亚独特现实的独立性和敏感性。

“这一决定应该激发马来西亚巴鲁承诺的新希望,而不是悲观主义,”他补充说。

然而,对于普特拉贾亚的决定表示失望的其他民间社会团体并不赞同阿兹里尔的观点。

在其他18个非政府组织赞同的Pusat Komas的一份声明中,他们表示围绕ICERD的争议是由于Pakatan Harapan没有承诺解决反对派团体所犯的神话和误解。

Suaram,Islam和Bebas的姐妹等非政府组织认可的声明说,ICERD与联邦宪法并不矛盾,也不会破坏Yang di-Pertuan Agong和苏丹的力量。

他们补充说,联合国公约第1条第(4)款和第2条第2款旨在实现有效平等,而不是肤浅的平等,并且与“联邦宪法”第153条所强调的临时特别措施并不矛盾。

“只有当第153条的规定(错误)被解释为永久固定”马来权利“或”土着权利“时,才会与ICERD的目标不一致。”

他们说,ICERD第2(2)条承认,在适当的情况下,政府可以采取特殊和具体的措施,以确保发展和保护某些种族群体和个人。

他们表示,“必须让民主政府不要被持不同政见者压制,并坚持承诺确保所有人的平等,不歧视和正义。”

普特拉贾亚昨日表示不会批准ICERD,因为马来人权组织和政党强烈反对,他们警告全球条约对联邦宪法第153条构成威胁。

“政府将继续捍卫联邦宪法,其中包括在建国期间所有种族代表商定的社会契约,”总理办公室发表声明说。

关于ICERD的争论是在总理马哈蒂尔·穆罕默德博士9月份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表讲话后爆发的,他说,民联政府将批准世界组织批准的其余人权公约。

联合国公约为全世界的个人提供了对种族歧视等问题的投诉机制,并且可以对成员国强制执行。

具体而言,它要求各方消除各种形式的种族歧视,包括公共机构和政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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