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Dewan Rakyat今天被告知,政府正处于提出通过现行法律实施控制药品价格机制的提案的早期阶段。
卫生部长Dzulkefly Ahmad表示,这些法律是“价格控制法”和“2011年反暴利法”。
“建议的价格控制机制是为所有配送渠道的所有消费者设定最高售价,这些渠道被认为最适合实施并符合国际惯例。
他说:“此举将间接标准化药品价格,确保人们获得负担得起的药品。”
Dzulkefly(PH-Kuala Selangor)回复了查尔斯·圣地亚哥(PH-Klang),后者询问了该部门为使马来西亚药品价格标准化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政府减少药品价格的策略。
关于政府帮助当地仿制药行业的举措,Dzulkefly表示,该部一直鼓励在为公共部门采购药物时优先考虑当地生产的药物,以使用价格合理的仿制药。
他说,该部门的医药采购是基于公共问责制,透明管理,最佳价值以及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采购过程是通过公开招标或根据现行法律和政府采购规则任命特许公司来完成的,”他说。
他补充说,只有在确认无法在当地获得此类药物后才能考虑通过进口采购。
他说,去年,仿制药与创新者的比例为53.6%,采购价值为13亿令吉。其中50.3%是当地生产的。
对于圣地亚哥有关马来西亚药品价格比澳大利亚等其他国家高出30-180%的问题,Dzulkefly承认了这一情况,并说这就是为什么政府正在努力实施价格控制机制。
他说,通过世界卫生组织关于规范药品供应和分销链加价的指导方针,他们可以确定最高价格,这将是药品价格标准化中最重要的机制。
“我理解药店,药房,特别是私立医院的价格差异,因为价格被标记的问题正在发生,没有任何控制。
“我承认,与政府医院相比,私立医院倾向于收取更多费用,”他补充说。
对于圣地亚哥关于政府采取措施帮助当地仿制药行业向其他东盟国家开发和出口产品的问题,Dzulkefly表示政府的政策是帮助当地产业蓬勃发展。
他说,至少有18家仿制药公司,其中10家是土着公司,通过招标或直接采购等方式通过Pharmaniaga等特许经营商提供此类药品。
他补充说,当地生产者接受了两种不同的测试,以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对于艾哈迈德·马斯兰(BN-Pontian),他询问仿制药是否被认为是“二等”,Dzulkefly说这不是真的。
“当通过生物分子研究后可以注册仿制药时,就没有像二等一样的术语。它们与创新药物具有相同的标准。
“这些药物是由工业生产的,在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具有同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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