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16年破产(修正)条例草案”,该草案于3月29日在Dewan Rakyat批准,其中包括向社会担保人提供破产保护,昨天在德意志联邦通过。
总理府部长拿督斯里阿扎利娜·奥斯曼在解除法案辩论时说,根据该法案的修正案,社会担保人不能宣布破产,因为他们没有从中获利,而是以人道主义理由保证个人贷款。
“同情他们成为其他人的担保人,但当借款人没有支付某人时,他们成为受害者否则(担保人)付出代价,政府意识到这一点,相信不应该受到惩罚,所以在这项法案中,担保人将受到保护。“
但是,她表示,社会保障人员仍将面临其他法律程序,以防止他们滥用该法案的修正案。
据Azalina介绍,根据该法案,破产最高金额由30令吉升至5万令吉,
她表示,这笔金额暂时被认为是适当的,可能在将来的修正案中可以提出
此前,关于该议案的辩论引起了15位参议员的关注,其中包括参议员Datin Rahimah Mahamad,参议员拿督穆斯塔卡·卡迈勒Mohd Yusoff,参议员Azizah Harun和参议员Siti Aishah Shaik Ismail。
Siti Aishah在辩论中要求政府考虑给被宣布破产的人员给予灵活性,使他们能够执行Umrah
“他们应该给予灵活性,我希望政府能够研究这个问题,”她说,
此前,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拉扎利·易卜拉欣表示,政府会考虑八项政策修改,修改法案,包括禁止社会保障人破产,提高破产最低限度的行为。
该法案获得通过,无任何修改。 – BER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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