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ALING JAYA:总检察长的钱伯斯已对三家高盛子公司的17位现任和前任董事提起刑事指控。
司法部长汤米托马斯 (PIC) 据称,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第367(1)条和第179条,新的指控于周五(8月9日)提交
托马斯表示,新的指控与去年12月针对高盛三家子公司及其主要员工Tim Leissner和Roger Ng以及1MDB前总法律顾问Jasmine Loo Ai Swan和逃犯商人Low Taek Jho提出的指控有关。
这三家子公司分别是高盛国际,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和高盛(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托马斯说,这些指控是在去年12月17日和19日提出的,“这是一项欺诈马来西亚政府的计划以及面值为65亿美元的三种债券的购买者,这些债券由高盛承销和安排,并由子公司发行。 1MDB,通过委托和唆使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不诚实地从债券收益中挪用数十亿美元“。
“被告人是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期间这三家高盛子公司的董事,在此期间发生了针对其公司的第179条指控的行为。
“他们占据了高盛子公司的最高管理职位,并且行使或应该对这些法人团体的交易行使决策权,”托马斯在周五的一份声明中说。
托马斯表示,鉴于该计划的严厉程度以及欺诈性盗用债券收益数十亿美元,将根据第367条要求对被告提起监禁和刑罚。
他还补充说,在其他因素中,计划和执行违法行为的时间很长,高盛公司的子公司,官员和员工的数量以及高盛为多重角色支付的费用和佣金的相对价值安排,构建,承销和出售这三种债券。
12月17日,政府对高盛公司三家子公司处理1MDB发行的总额为65亿美元(272亿令吉)的债券提起了刑事指控。
这是一个国家首次对美国投资银行业巨头提起刑事诉讼。
据报道,高盛(Goldman Sachs)处理与1MDB相关的债券的费用为6亿美元(25亿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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