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dullah”的评论家决定告诉学习法官的裁决 – 今日免费马来西亚

律师艾哈迈德·穆纳维尔·阿卜杜勒·阿齐兹说,那些决定不道德的人应该首先看看是否声称是穆斯林的理由

艾哈迈德·穆纳维尔·阿卜杜勒·阿齐兹说,如果你真的声称是一个穆斯林,首先要研究并了解这项裁决所包含的内容,“艾哈迈德·穆纳维尔·阿卜杜勒·阿齐兹说,这是非伊斯兰教的说法。

“有法律推理。如果他们学习(它)更好,他们不会像现在那么情绪化

“如果他们看待理由,他们可以更清楚地了解法庭面前的问题,以及判决的原因,”他在一个关于命名非法儿童的论坛上发表了题为“Bin Abdullah:Dis stig ,权利和宗教信仰“在伊斯兰教组织今天在这里

Munwair说,这项决定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

他说,虽然没有改变小孩的非法地位,但却使得孩子能够将自己认定为父亲的后裔。

“从一开始,法院就提到有问题是关于无辜的孩子是否应该受到耻辱,尴尬和公众的鄙视,”他补充说,

“这是法庭面前的问题。伊斯兰家庭法一贯关心孩子的福利

“法庭的首要关切是孩子的福利。所以说(决定)是不是伊斯兰教不是真的,“他补充说。

穆纳维尔说,有一个反对这个判断的反弹,但是没有必要在这件事上感到情绪化,因为每一个硬币都有两面。

“有些评论令人失望。他们不敏感,并没有考虑到这个国家的多种族背景,也没有考虑这里的伊斯兰法的立场。“他说,

昨天,首席法官马德·劳斯·谢里夫主持联邦法院三人长凳,向国家登记部门(NRD),总干事和马来西亚政府提出上诉,对上诉法院裁决提出上诉

7月27日,上诉法院法官阿卜杜勒·拉赫曼·塞布利(Abdul Rahman Sebli)说,NRD总干事在出生证明上登记了一名名为“bin Abdullah”的小孩,违反了母亲的意愿,

他还说,1957年“生死登记法”(BDRA)对穆斯林小孩和非穆斯林小孩没有区别。

NRD的做法是基于1981年和2003年发布的两个fatwas(宗教法令),与BDRA的第13A(2)条相冲突,允许非法生孩子的父亲把他的名字作为孩子的姓氏​​。

该孩子出生于2010年4月17日,这是在2009年10月24日结婚后的五个月和二十七天。根据伊斯兰农历,从六个月到三个月不足使夫妇的出生合法化

关于此事的司法审查于2015年9月3日提交,高等法院于去年8月4日驳回了该项申请。

Apex法院决定非婚生子女是否可以使用父亲的姓氏

NRD对“本·阿卜杜拉”裁决的申请被驳回

星期六布道在雪兰莪辩护法瓦特命名非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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