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 吉隆坡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宣布,出售,出售,分发和/或提供可未经授权访问受版权保护的内容的电视盒或非法流媒体设备(ISD)都是非法的。 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裁定,根据1987年《版权法》,散布ISD构成侵犯版权,应受到法律制裁。 业界领导者在联合声明中对此判决表示赞赏,该判决被认为是打击数字盗版斗争中的一个里程碑式的决定。 马来西亚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