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月17日):乌兹玛(Uzma Bhd)的部门已获得能源委员会(Energy Commission)的两份许可证,可进口液化天然气(LNG)在该国进行再气化,以及在马来西亚境内运输或分配天然气。
乌兹马说,这些牌照允许乌兹马通过转运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式将液化天然气带入马来西亚境内或内部的再气化站,并根据第三国的实施,通过再气化站或管道将天然气运输或分配到马来西亚境内的消费者场所。聚会访问系统。
根据大马交易所的公告,乌兹马说,许可证是根据《 1993年天然气供应法》颁发的 [Act 501] 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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