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RAJAYA(马新社):一名男子在对38名对其未成年女儿进行性骚扰,未遂强奸和非自然性行为的指控表示认罪后,被判入狱45年,手铐24次。
儿童性犯罪特别法庭的Yong Zarida Sazali法官下令该名35岁男子自7月12日被捕之日起服刑。
她还命令汉堡卖家接受康复咨询10年,并在他被释放后被置于警察监视之下三年。
根据“2017年性侵犯儿童罪法令”第14条,该男子今日被指控对他的女儿,即五个兄弟姐妹中的第一个进行了26项身体性骚扰,该法案与同一法令第16条一并阅读。
根据“刑法典”第377C条,他还被指控犯有6项未经受害者同意,现已年满14岁的受害者,以及根据“刑法典”第377CA条对受害人提出性关系的两项罪名。相同的代码。
此外,他还指控四项企图强奸这名女孩的罪名。
他于2017年7月7日至2019年7月7日期间在瓜拉雪兰莪的三个地点犯下所有罪行。
该男子要求较轻的惩罚,说他已经悔改。
然而,副检察官Norazalina Razali要求加重刑罚,以及鞭打。
她说,作为一个信任关系的人,该男子不应利用并进行性骚扰或企图强奸自己的女儿。
Norazalina说,受害者自12岁起就受到了被告的骚扰,被告在其他家庭成员睡着或没有回家时犯下了所有其他罪行。 – Ber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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