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邮报):今年年初在情人节那天残酷地袭击地铁站的一名妇女的男子被判处18年监禁和5次轮回。
Sessions法庭法官Mahyon Talib在犯下抢劫罪后发现他犯有殴打罪,于26岁时判处G. Thinathayaalan罪名成立。
“控方已经成功地证明了案件无可置疑,”她在没有代理的被告人在码头上发表辩护声后说道。
法院命令Thinathayaalan,一名空调军人,从2月18日被捕之日起服刑。
Thinathayaalan因袭击银行经理李美山(48岁)于2月14日凌晨6点45分在Cheras的Taman Mutiara的地铁站电梯被抢劫而被判有罪。
他根据“刑法”第394条受到指控,并根据同一条款受到惩罚,该条规定最高可判处20年徒刑,一经定罪,可处以罚款和鞭刑。
早些时候,副检察官Nurliyana Mohd Jafri曾要求法院考虑到犯罪的严重性,并要求严厉惩罚。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伤害了受害者,导致头部,面部和身体受伤,并且在事件发生后她也遭受了创伤,”她说。
她补充说,Thinathayaalan采取了残酷行动,并且在社交媒体上播放视频剪辑后,该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 Ber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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