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ALING JAYA:一名犯罪学家称赞“公平公正”对一名砸碎汽车前挡风玻璃的道路欺凌者判处12个月的监禁。
昨天,裁判官Nurshahira Abdul Salim对31岁的Danial Abdullah Tan判处监禁,后者对指控表示认罪。
他被指控使用他的头盔粉碎58岁的Siew Chean Voon的Perodua Axia汽车的前挡风玻璃,导致损失约600令吉。
丹尼尔告诉法庭,当汽车来时,他正骑着摩托车,几乎撞到他的机器上。他说他看到司机对他做了个手势。在愤怒中,他砸碎了汽车挡风玻璃。
该行为由汽车司机使用他的dashcam摄像头录制,视频录制在社交媒体上传播。
马来西亚理科大学副教授P Sundramoorthy告诉FMT,“本案的地方法官已经很好地理解了道路欺凌的问题及其对守法道路使用者的影响。 ”
他说这句话是全国急需的刑事司法。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刑事司法系统必须受到赞扬,因为它明确了与侦查和逮捕犯罪者有关的行动,起诉的确定性和所施加的惩罚的严厉程度。
他不同意律师哈尼夫·卡特里·阿卜杜拉(Haniff Khatri Abdulla)的说法,他说肇事者不应该被判入狱,相反,惩罚就足够了。
Sundramoorthy说,人们不应容忍任何形式的社会侵略和暴力。他补充说,必须对所有暴力罪犯判处强制性监禁。
“除了监禁之外,对于所有暴力犯罪者来说,少量的轮流也不会受到伤害。”
他希望这个案件能够向社会上的所有人发出一个非常明确和响亮的信息,即人们不会容忍所有道路使用者,特别是道路欺凌者的任何形式的虐待,侵略或暴力行为。
他说,近年来,道路欺凌案件的数量似乎有所增加,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和关注。
道路欺凌的主要问题是辱骂,侵略和暴力。这相当于警惕,如果宽恕,后果可能导致严重的伤害和死亡。
“此外,所有道路使用者,无论是潜在的恶霸还是守法的司机,都必须意识到,在某些情况下错误使用时,头盔,曲棍球棒,棒球棒,旋转杆和其他运动或家用器具可能会成为致命武器。
“实际上,在车辆中使用和储存这种潜在致命武器的可能性只会增加双方(道路欺凌者和受害者)在面对冲突局势时诉诸侵略和暴力的可能性。”
Sundramoorthy在这种情况下说,法官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判处了非常恰当的判决。
他说,如果裁判官在这种情况下只判处罚款,没有判处徒刑,他相当肯定会有公众强烈反对这句话过于宽大和无威慑。
在最近要求法官获得量刑准则时,Sundramoorthy说:“研究司法机构量刑指导方针的实施的必要性是避免有关不公平和不公正判决的争议。”
一名刑事律师Rajsurian Pillai说,他同意Haniff的说法,如果该人承认有罪,并要求法院判处罚款,那么在这起道路愤怒案中就可以处以罚款。
“尽可能不要将罪犯送进监狱。看看量刑的目标。“
然而,他说任何地方法官都有可能因为完全在他们的权力范围内而被监禁。
另一位律师Cyrus Tiu Foo Woei表示,在正常情况下,法庭会在判决判决时考虑加重因素和减轻因素。
“法庭可能会适当考虑罪犯已经悔改并悔恨的事实。
“无论被告是否愿意偿还对车辆造成的损害并向受害人道歉,都将予以考虑。”
他说,关于粉碎挡风玻璃的视频表明被告特别暴力。
他补充道,道路欺凌者可以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通常,对于因轻微罪行而认罪的第一名罪犯,裁判官或法官不会判处监禁,而是罚款。
“然而,如果涉及暴力,那么法官将更有可能将监禁判决视为对他人的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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