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将于8月16日重新审理国家登记部门和其他两人关于非婚生子女怀孕是否可以承担父亲姓氏的呼吁。
律师Nizam Bashir代表一对夫妇和他们的孩子参与上诉,由一个七人席位的工作人员听取,他说案件管理已于6月28日确定。
“上诉法院院长Ahmad Maarop将不会像先前所说的那样做出决定,”他在副登记官Norhafizah Zainal Abidin出席上诉案件管理后告诉记者。
尼扎姆说,给出的方向是a 从头开始 听力。
去年2月7日,由当时的首席大法官拉德谢里夫领导的由五人组成的联邦法院小组听取了上诉,但保留了其决定。
Raus最终辞职,而联邦法院法官Hasan Lah退休。
然后将呼吁设定为a 新鲜的听力 去年11月22日由当时的首席大法官Richard Malanjum领导的七人席位之前。
然而,当法院确认前一个小组的三名法官(当时是马来亚的首席法官,Balia Yusof Wahi和Aziah Ali)仍在场并且可以作出决定时,听证会被延期。
根据1964年“司法法院法令”第78(2)条,至少需要两名法官才能作出联邦法院的判决。
但该案件是根据上诉人的要求推迟的。
艾哈迈德是现在唯一剩下的法官,因为Balia和Aziah已退休。
在今天的案件管理中,高级联邦法律顾问Mazlifah Ayob代表NRD,其总干事和政府。
Halimatunsa'diah Abu Ahmad代表雪兰莪伊斯兰宗教委员会,而Zulsyahmi Husaini Kamarulzaman则代表柔佛伊斯兰宗教委员会。
2017年5月25日,上诉法院小组裁定该夫妇及其子女提起司法审查,迫使NRD总干事用孩子父亲的名字取代孩子的姓“Abdullah”。证书。
作出判决的阿卜杜勒·拉赫曼·塞布利法官认为,非婚生子女可以承担父亲的姓氏,而不是“阿卜杜拉”。
上诉法院表示,NRD总干事不受法特瓦的约束 由国家法特瓦委员会发布,以决定一个非婚生子女的姓氏。
法院认为,法特瓦没有法律效力,根据“1957年生死登记法”第13A(2)条,无法为自然保护局局长决定非婚生子女姓氏的法律依据。
2017年9月8日,联邦法院批准受访者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 Ber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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