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ALING JAYA:一名律师团体今天警告不要当局根据1948年“煽动法令”逮捕三名涉嫌侮辱苏丹穆罕默德五世辞去杨迪 – 佩尔图阿贡的言论,侮辱社会媒体职位,反对“暴徒统治”。
自由律师(LFL)对当局似乎迅速对社交媒体上的“暴徒”作出反应,要求对此类职位采取行动的情况表示担忧。
“在对社交媒体上的病毒式消息作出反应时,当局必须更加挑剔,特别是如果所谓的'侮辱性'帖子被夸大了。
“这样做将等于暴徒统治,”LFL执行主任Latheefa Koya今天在一份声明中说。
昨天,警方证实,46岁的Eric Liew Chee Ling; Azham Akhtar Abdullah,27岁; 26岁的Nur Alia Asta在因社交媒体评论而向他们提出报告后被捕。
根据“煽动法”第4(1)条,这三人都在接受调查。
Latheefa说,警察的作用是维护公共秩序和防止犯罪,“不要成为社交媒体上可接受的言论或帖子的仲裁者”。
“警方必须能够区分不具有犯罪性质的不礼貌甚至是'侮辱'的言论。
她说:“如果言论威胁或煽动暴力或犯罪,那只应该是犯罪行为。”她补充说,这些案件应根据“刑法典”进行调查。
她指出民联在反对派时期强烈反对“煽动叛乱法”,并质疑在“马来西亚巴鲁”中继续使用该立法。
“这项立法是大英帝国的遗产,在马来西亚显然没有地位,马来西亚巴鲁更是如此,”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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