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PAS领导的吉兰丹政府组织的圆桌会议得出的结论是,未成年婚姻符合伊斯兰教法,甚至是该州的“必需品”。
这是在哥打巴鲁组织的“未成年婚姻圆桌会议:整体方法和评估”中通过的七项决议之一。 Utusan Malaysia。
但是,该决议规定,根据2002年“伊斯兰家庭法(吉兰丹)法令”第8条,未成年婚姻需要获得法院的书面许可。
圆桌会议的其他决议是宣布反对普特拉贾亚计划将女孩的最低结婚年龄从16岁提高到18岁。
圆桌会议还驳回了“儿童权利公约”(CRC)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该公约要求将最低结婚年龄定为18岁。
“这两项公约不适合实施,特别是吉兰丹的穆斯林……此外,在法律和标准作业程序中有严格的未成年人婚姻制度,”该决议说。
圆桌会议由州政府,吉兰丹伊斯兰事务部(Jheaik)和吉兰丹Pertubuhan Lepasan Undang-Undang dan Hak Asasi Manusia(Luham)联合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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