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一名利比亚学生今天在地方法院被起诉,导致一名女子在两周前在赛城的一次撞车事故中丧生。
24岁的艾哈迈德·阿卜杜拉·阿里受到“刑法典”第302条的指控,该刑法典一经定罪判处死刑。
他被指控于10月17日下午7点55分在马萨诸塞州沙夫茨伯里广场31岁的马来西亚电信员工Wan Amirah Wan Alias去世。
指控后,一名国际大学的最后一年学生在裁判官Yusna Khadijah Md Yusop被宣读之前点头,但没有记录任何指控。
法院于12月7日提出有关受害人验尸和闭路电视录音的未决报道。
起诉由副检察官Aziat Afrizan Alias进行。
与此同时,在这里的塞申斯法院,Ahmed根据1952年“危险药物法”第15(1)(a)条受到指控,给自己管理11-Nor-Delta-9-Tetrahydrocannabinol-9-Carboxylic Acid,与同一法律第38B条。
根据“刑法典”第326条,他还被指控在去年8月30日凌晨4点45分左右,在20岁的外国学生Basel Giumaa El Maarfi身上用长刀在Hyve Soho Suite Cyberjaya受到严重伤害。
他对两项指控都表示不认罪。
法官Harith Shan Mohamed Yasin不允许艾哈迈德保释,并将12月7日提到。
律师Mohd Redzuan Mohamed Yusoff,Nur Siti Fairuz Roslan和Dinesh Muthal在两个法庭代表Ahm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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