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拿督斯里艾哈迈德·扎希德·哈米迪博士声称已经审理了45项涉及洗钱的指控,涉及7千2百万令吉,并且涉嫌违反信托和接受涉及4,000万令吉的贿赂。
这是巫统总统第一次被告上法庭以面对刑事指控。
对于Yaasan Akalbudi的受托人,Ahmad Zahid博士被指控犯有涉及该基金会的RM20,833,132.99的CBT。
据称,前副总理兼内政部长于2014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1日期间在Jalan Bunus的Affin Bank Bhd犯下了这些罪行。
根据“刑法”第409条规定的指控一经定罪,可处以2至20年监禁,鞭刑和罚款。
对于11至18号指控,Ahmad Zahid博士被指控以内政部长的身份获得21,250,000令吉的满足。
据称,这些贿赂来自Syarikat Mastoro Kenny IT顾问和服务部,作为被告协助公司获得属于内政部职权范围的MyEG项目的诱因; Syarikat Data Sonic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周本本,公司被指定将护照芯片插入五年或1250万片马来西亚护照;来自Syarikat Profound Radiance Sdn Bhd的董事Azlan Shah Jaffril,该公司被任命为巴基斯坦和尼泊尔一站式签证中心的服务提供商。
据称,这些罪行于2016年12月7日至今年3月15日期间在Bangsar的Malayan Banking Bhd进行。
根据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MACC)法令第16(a)(B)条规定的指控,最高刑期为20年,并且不少于满足总额的5倍或10,000令吉(以较短者为准)的罚款一旦被定罪,则更高。
对于其余27项指控,艾哈迈德·扎希德博士被指控涉及洗钱,涉及7,000万令吉,据称是非法活动的收益,通过以下方式:
>指示将RM600,000至RM9.35mil存入两个银行账户;
>指示在Kajang购买价值5,900万令吉的两套平房;和
>指示一名奥马尔阿里阿卜杜拉将680万令吉兑换成30张支票,以便在马来亚银行购买定期存款。
据称,这些罪行于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在Bangsar的Maybank和Jalan Bukit Bintang的Marhaba Enterprise Sdn Bhd进行。
根据“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第4(1)(a)条规定的控罪,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并处以不少于所涉金额的五倍的罚款或定罪后,价值5百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65岁的Ahmad Zahid博士穿着橙色的蜡染衬衫,看起来很平静,因为这些指控被宣读了大约一个小时。
有一次,他甚至转身对着公共画廊微笑。
当法庭口译员阅读指控时,顾问Hisyam Teh Poh Teik站在码头外面。
被司法检察长办公室(AGC)任命领导起诉的拿督斯里戈帕尔斯里拉姆建议将保释金定为2百万令吉。
Hisyam要求保释金分两期支付,Sri Ram争辩说:“规则是被告必须在同一天保释,否则他可能会被拘留。一定不能有例外。“
Hisyam表示,在涉及Datuk Seri Najib Tun Razak和Datin Seri Rosmah Mansor的案件中存在司法优先权,同一法院允许保释分期付款,并补充说他的客户没有逃脱的风险。
Sessions法院法官Azura Alwi允许一名担保人以2百万令吉的保释金,分两期支付。
“根据对任何人的特殊待遇,这个法院毫无疑问,”她说,订购RM1mil将于昨天发布,余额将于10月26日或之前结算。
被告的一位家庭朋友发布了第一份保释金。提及定于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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