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所有房子的灭火器? – 新海峡时报在线

在不久的将来,国内的每个家庭都可能需要配备灭火器

消防处正在制定计划,介绍这项法律规定,目前只在联邦一级的某些州法律中存在。

一旦通过,从2012年起购买房屋的人可以向住房开发商询问灭火单元。其他人需要自己买它

目前,这项规定是根据2012年“统一建筑物附则”(UBBL)的“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这是一项仅在沙巴,雪兰莪,丁加奴和槟城刊登宪章的州章。砂拉越有自己的建筑条例

但是,据了解,这些国家没有完全执行裁决。

当联邦层面上,建筑物消防安全措施可能会停留在1988年“消防法”下,所有建于2012年以下的高度不超过18米的住宅楼宇将被迫至少装有一个灭火器

拟议的法律还要求在2012年之后建造的所有住宅建筑物,高度超过30米,即10层,配备火灾探测器,除了其他消防设备,如湿立管和干提升管。

消防与救援部门总干事拿督万莫罕默德·易卜拉欣说,这项要求的精神是为了让公众有更好的生存机会,并在发生火灾时尽量减少损失。

Wan Mohd Nor根据目前的UBBL规定说,国家必须首先公布在2012年修正的法律,以执行法律。

“UBBL必须在国家宪报上由我们执行…现在的问题是,有些国家没有在宪报公布修订的UBBL,其中有新规定,包括房屋需要灭火器。

“在一些国家,他们甚至还有另一种法律,被称为”防火措施法“,其中涉及到保护建筑物免受火警的侵害,”他明确规定了被占用房屋的消防安全规定,其中包括逃生路线。

“所以现在,我们正在检讨修改后的UBBL将”建筑物消防安全措施“转移到”消防安全法“的必要性。或者,也许我们会创造另一种行为,“他说。

仅在过去三年中,全国失去了93亿令吉,超过330人丧生

Wan Mohd Nor说,灭火器近在咫尺,将使那些在火场的人有机会防止它立即散布或丢弃

他也把这个统计数据统统统计了,这表明在车站遇到遇险呼叫之后10分钟内,消防车只有约45%的时间到达现场。

万莫德公司决定每年减少亏损,但该部门一直在努力将其响应时间提高到10分钟以下,达到60%

他说,这将要求该部门有更多的消防局,特别是在战略地点。

“提高公众对消防安全意识还有更多的作用,这一直是我们的焦点

“我们希望通过尽快到达现场来减少损失。为此,我们将需要更多的消防局,特别是在某些地方。“

全国共有消防局284个,部门目标是在未来几年内至少有300个车站,数量逐渐增加

Wan Mohd也没有提到国外使用的“防火措施法”,他认为这将有助于解决过时的“建筑结构消防安全规范”

“马来西亚经历了快速发展,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独特的结构,包括新的机场,购物中心和混合动力,采用新的概念和设计。

“现有的”消防安全守则“也停泊在UBBL下,不适用于这些结构,所以”一般规定的“防火法”将允许总干事出来指导方针或法规来解决问题,“他补充说。

消防处救援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仅在今年前6个月,该国就亏损了20亿令吉才能开火

然而,2015年是最近历史最差的,全国40多万起火案件的总损失达43亿令吉

Wan Mohd在独家采访“新海峡时报”中表示,由于火灾造成的损失实际上远远大于以美元和美分记录的损失。

他说,这是因为记录的价值只是反映了涉及资产上涨的直接损失总额,而不考虑间接损失。

“这是一个巨大的损失,特别是对我们的经济,我们必须牢记,国家遭受的损失数额超过了纸张。

“例如,当工厂被夷为平地,企业将被迫关闭时,数百人将失去工作,人员可能会遇害或受伤。所有这些间接损失都是我们不在报告中的估计,“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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