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州:警方拘留了肇事车司机今天上午,在吉隆坡瓜拉雪兰莪高速公路(拉脱维亚),四辆国家残疾人骑自行车者。
事发后几个小时,他在Kampung Baru Subang派出所提交了一份警察报告后,这名四十六岁的男子被起诉。
他被带到瓜拉雪兰莪交通警察局进行询问
瓜拉雪兰莪警察总监鲁斯兰·阿卜杜拉证实,接载卡车司机已被带到该区,以方便调查。
“我们已经根据”1987年道路运输法“第43条对案件进行了调查。
“我们还确定了司机,他提供了关于事件的警察报告,司机正被带到这里进一步采取行动,”他在一份声明中说,
该法第43条规定,任何被认定驾驶未经适当注意或没有合理考虑的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处以最低RM4,000罚款但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
根据法律裁定有罪的人也最多可以监禁12个月
事件发生后,Ruslan表示,当时有七名骑自行车的人和他们的教练和经理在上午九点从吉隆坡的Kampung Pandan Sports Complex开始训练。
“串联自行车的运动员已经回到了甘榜潘丹,当时有四辆是两辆自行车,他们的摩托车上的教练被公路KM12.6的丰田Hilux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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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认为,Hilux正在换车,进入班达尔Tasik Puteri出口,当它被淹没在受害者身上。
“遇难者,年龄在19至42岁之间,遇难事故严重受伤,并被送往双溪布洛医院。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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