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RAJAYA:国家银行外汇(外汇)在其年度财务报告中,1990年代必须归类为“递延支出”,因为其对其他储备金账户的处理过大
“外汇损失或收益通常被收取到其他储备帐户,但在1993年,损失太大,不能再完成,被归类为”递延支出“,而前国家银行帐户经理,Saleha Lajim在皇家调查委员会(RCI)今天的第三次诉讼
69岁的Saleha说,她不太记得之前发生的损失金额。不过,她确实记得损失太大,无法向其他储备金账户收取费用
她还分享了当时的副省长丹·李见妍口头请她对1993年的财务报告作了一些修改;其中她的部门准备了一份草案。
Saleha解释说,修改包括将损失投资于投资波动储备账户和/或汇率波动储备账户,而不是其他储备账户。
“我记得我们通过他的顾问Tan Sri Nor Mohamed Yakcop的方式向国家银行行长Tan Sri Jaafar Hussein提交了这份草案。草案获得核准,由会计部门保存。“
马来西亚会计师协会会员K. Puspanathan也是一名RCI小组成员,在交叉考试时,问为什么没有以客户经理身份出席的Saleha在所有这一切发生时引起了警钟
Saleha回答说,她正在像她被告知的那样做,没有什么了。
RCI已经进入第三次诉讼。
由主席丹·斯里兰卡Mohd Sidek Hassan领导,五人小组的任务是找出1990年代国家银行外汇丑闻的原因,亏损达31亿令吉。 – ARFA YUNUS的附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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