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裁定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通过司法审查在法庭上接受来自律师的陈述的通知 – 由Miera Zulyana 吉隆坡8月9日电联邦法院今日决定马来西亚反腐委员会(MACC)的通知要求其客户的反垄断机构调查的客户 – 不能通过司法审查在法庭上提出质疑。
律师Shahid Adli Kamarudin说,联邦法院一致决定,MACC 2012年通知他的两个客户 – 律师Latheefa Koya和Murnie Hidayah Anuar – 是“有效的,不能被司法审查”
他说,联邦法院允许MACC对他的两个客户提出上诉,并补充说法官认为议会不打算让法庭审查刑事调查程序,也包括通知。
“联邦议员告诉马来邮件
”议会的意图不是将刑事调查程序公开到司法审查。
Shahid证实,今天的决定意味着MACC可以记录代表被调查客户的律师的声明
他说,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布·萨马·诺丁(Tan Sri Abu Samah Nordin)宣读了一致决定和简短的理由
五人小组由马来亚丹麦人艾马德·马奥罗德的首席法官担任主席,还由沙巴首席法官和沙捞越省坦桑尼亚理查德·马兰朱姆,丹斯里哈桑·拉赫,达克·巴里尤斯·沃希组成。 M. Puravalen是Latheefa和Murnie Hidayah的首席律师。
沙赫德说,允许联邦法院和政府提出的上诉,联邦法院没有对Latheefa和Murnie Hidayah的法律费用作出任何命令,
“高级联邦律师要求支付RM30,000的费用,但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公共利益的案件,他们没有要求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的讼费,所以没有命令要费用,”他补充说。
联邦法院今天的决定是MACC提出的单一法律问题:“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法案”2009年第30(1)(a)条所规定的“调查通知”等刑事调查程序是否适合司法审查“。
根据第30(1)(a)条,一名正在调查MACC法令所犯罪行的MACC官员可命令任何人出庭询问该人员认为可能协助调查的事宜。
据报,MACC在同一天与Latheefa和Murnie Hidayah在同一天发布了2012年3月19日的通知 – 前国家饲料公司(NFC)顾问Datuk Shamsubahrin Ismail – 在其办公室记录他的声明。
两名律师随后拒绝遵守命令将其陈述记录在案,并于2012年3月23日向MACC办公室发出通知,并提醒他们不遵守可能会导致罚款或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两名后来对他们所说违反“联邦宪法”第5条第(2)款的通知提出了法律上的挑战,无效。
他们于2013年1月30日在高等法院获胜,MACC通知被取消无效和滥用权力,法院还裁定,MACC官员没有权力记录伴随他们的律师的声明客户端
上诉法院已于2014年11月17日 维持高等法院对Latheefa和Murnie Hidayah的裁决,认为针对两名律师发出的通知“一种恐吓和滥用权力的行为“,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上诉法院还表示,MACC对二人的通知不是真诚发出的,注意到他们在记录Shamsubahrin的声明作为他的法定代表人在场时,没有任何表示二人组合潜在证人或疑犯。
目前尚不清楚今天裁决的全部影响是什么,因为第30(3)条规定,给予第30(1)(a)条调查通知书的人必须出示询问并披露所有信息他的知识,不能“拒绝回答任何问题,理由是它会导致他或他的配偶”。它没有提及律师和他们的客户。
除其他事项外,第30(9)条规定,在提出质询时所产生的质询或任何文件的纪录,可在任何法庭程序中被接纳为被质疑的人或任何其他人为犯罪行为的证据MACC法或财产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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