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1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修订)条例草案”的新修订案继续引起立法者的混合反应从过道的两边即使在提交后
最新修正案将第88A条排除在第88A条之外,禁止将儿童单方面转为伊斯兰教,理由是违反了联邦宪法第5条和第8条,保障了一个人的自由,所有人在法
MIC总理拿督斯里·苏布拉马尼亚说,他希望国家能够集体采取行动,以防止“婴儿以宗教转变的幌子被剥夺母亲的乳房”
“一旦这些修正案完成,民事法庭就解决其中一些关切问题,将会有更强烈的发言权。”他说,
Datuk Liang Teck Meng(BN-Simpang Renggam)表示,反对派应该欢迎修正案,而不是将该条例草案政治化
“众所周知,内阁致力于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然而,第88A条纯粹是因为与“联邦宪法”的矛盾而被撤回,“他说,
他补充说,非穆斯林人应该欢迎修正案,因为离婚现在可以在民事法庭解决
但是,特蕾莎角(DAP-Seputeh)说,删除该条款将问题带回方方面。
“像Indra Gandhi这样的人,以及联邦法院的其他案件,等待这条例草案修改,所有这些案件现在都回到了一个”,她说,
Teo Nie Ching(DAP-Kulai)说,来自Barisan组成部分的议员应该表明他们反对单方面的转变。
条例草案最初载有一个新订的部分–88A,其中说,如果父母或母亲转换为伊斯兰教,则父母或母亲同意转学或直到该儿童达到18岁为止,儿童的宗教依然相同
总理部部长拿督斯里阿扎利娜·奥斯曼·赛义德昨天提交了一读,但表示提议的条款是从条例草案中删除的,所以这将符合联邦宪法和联邦的裁决法院和上诉法院
但是,条例草案仍然寻求为穆斯林皈依者及其非穆斯林配偶提供平等的权利,在民事法庭提出离婚解散婚姻
目前,只有非穆斯林配偶有权在民事法庭提出离婚申请,穆斯林兑换人不能根据“伊斯兰家庭法”或“颁布法”申请离婚,因为伊斯兰教法院没有管辖权审理涉及非穆斯林。
这意味着穆斯林配偶无法在民事法庭提出离婚,没有权利得到辅助救济,例如维护和监护儿童。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最终去了伊朗伊斯兰教法院,该法院行使自己的权力,作出与离婚和其他辅助救济有关的命令,从而造成配偶的冲突
Azalina还告诉德威,本条例草案的第二和第三次读数预计将在本议会会议本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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