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修正案”通过 – 今日免费马来西亚

如果在一个周末发生家庭虐待,受害人现在可以从福利官员处获得紧急保护令,而不用等待法庭。

DEWAN RAKYAT

吉隆坡:杜威·拉基亚今天通过了“2017年家庭暴力法案”修正案。

根据修正案,家庭虐待受害者将通过紧急保护令(EPO)立即全面保护

法案在22次议员辩论两天后通过

妇女,家庭和社区发展部长Rohani Abdul Karim在EPO下说,受害者不再需要等待法庭给予虐待者保护

目前许多案件在周末发生,受害人无法立即从法院获得保护令(PO)或临时保护令(IPO)

所有受害人必须与EPO联系,请联系最近的福利部办公室。

该官员将评估情况并相应地发布EPO。

EPO将有效一周,在此期间,受害人可以到法庭获得PO或IPO,这些PO或IPO将在受到警察在场的情况下被送达受害者和虐待者。

Rohani表示不遵守EPO将导致罚款不超过RM4,000或监禁不超过一年。

新通过的修正案加强了上市可以做出的命令,澄清了IPO停止生效的情况

几位议员也要求考虑将未婚夫妇列入该法令规定的保护令。

罗哈尼回答说,法律规定只适用于传统婚姻形式的“事实上的夫妻”,而不注册。

“我们不能扩大定义,因为它会击败该法的目的

“但是,未婚夫妇总是可以根据现行法律,如”刑法典“寻求补救,”她说,

罗哈尼说,为什么缠扰行为不被视为家庭暴力行为,甚至其他法律并没有明确指出它是一种犯罪行为。

“缠扰行为应该列入”刑法典“,然后才可以列入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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