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孙妃佩坦尼一名警察督察被判处六年监禁和罚款RM30,000由会议法院今天在这里举行,三项涉及2011年的贿赂罪。
53岁的Syed Othman Konchong根据马来西亚反腐委员会(MACC)法案第17(a)条被指控,并根据同一法案第16(a)(b)条的规定,征求和接受承包商Fauzanudin Arafadin的1,700令吉贿赂
第一次被控犯阎区警察总部管理处的被告被认定为同意在2011年7月14日下午1时15分从承包商Fauzanudin Arafadin接受1 700令吉的贿赂罪,不作诱饵在Teroi健康诊所施工现场没有有效许可的情况下对外国工人采取行动
第二名,Syed Othman被裁定犯有从同一承包商索取2,000令吉的贿赂,以免在2011年6月26日下午6点对涉及的外国工人采取行动,而在第三计数也被裁定犯有通过2011年7月14日下午4点半,通过中士Abd Hamid Saad从Fauzanudin接受RM1,700的贿赂。
穆罕默德·哈立德·阿卡·卡里姆法官判处被告两年监禁,每次收费为10万令吉,并命令今天开始分期监禁,并命令被告在一个星期内支付2,000令吉的起诉费用。
法院允许暂停执行监禁的判决,等待被辩方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 伯纳马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