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尔曼:一名53岁的男子被判入狱六个月, 10万令吉罚款,提供RM101贿赂警察志愿者储备警察(PVR)
会议法庭法官Fathiyah Idris命令Mohd Daud Abdullah再度服刑六个月,如果他无法支付罚款。
Mohd Daud根据“2009年马来西亚反腐败法”第17(b)条,同时依照同一法案第28(1)(a)条的规定予以起诉
他曾经认罪,向警员彭秀having提供款项,诱使他被发现在公众地方不礼貌地行动。
他于2016年6月9日晚上11时20分沿花园大道一条路进行。
一个PVR巡逻队在预防犯罪方面发现,被告在芙蓉市的一辆汽车上遇到了一名女子的妥协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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