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警方:对于声称取消决定的人员,警方已经反击马哈蒂尔·穆罕默德勋章和拿督斯里纳兹里·阿齐兹之间的辩论是违宪的。
警察总监Tan Sri Khalid Abu Bakar (图)说,警方只是根据1967年“警察法令”第3(3)条行使其权力,“这构成了警察的支柱联邦宪法“
他补充说,该法令第20(3)条赋予警察酌情权,以取消对公众利益的辩论。
“哈立德星期二在一份声明中说,决定停止辩论是在考虑到事件被允许发生后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公众混乱的。”
他补充说,安全问题已经出现在辩论之中,正如提出反对提出辩论的反对一样,
“要求警方滥用权力是荒谬的,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协助其他辩论
“必须明白的是,警方根据对公众安全和福利的潜在威胁的证据行使权力和判断力,所以说警方间接阻碍言论自由是不合理的,”他说,
哈立德引用了 PP与R. Yuneswaran ,上诉法院的判决
“判决书 – 在公法中解决了一套公民的权利不能超越他人的权利
“这不是滥用权力的问题,而是警察行使其自由裁量权的义务,这是以诚意和为了人民的利益而进行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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