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身体说,需要更好地了解法律保护儿童
吉隆坡:妇女律师协会(AWL)呼吁努力提高对确保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律的认识,即2001年的“儿童法”和2007年“儿童证人证据法”。
对于FMT,AWL总裁Goh Siu Lin说,这些法律意味着一个孩子应该被视为一个有权利的个人,而不是他的父母或国家的财产
她说,维护儿童的权利,是在考虑父母或国家的愿望之前
她还援引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出它促进儿童的最大利益是“所有关于儿童的行动的主要考虑因素”
例如,她说,如果父母的意愿不能让他们的孩子在一个案件中作证,以确定该孩子是否被虐待,当证言对于儿童实现公正至关重要时,他们的愿望必须被忽视。
她说,父母的反对意见可能发生在犯罪者是家庭养家者或亲戚的情况下
关于处理儿童性虐待案件,她说,需要有机构间标准作业程序,以便所有从警察到医生,到检察官到法官的人都知道他们各自的作用,并保持最高标准处理儿童受害者
她说,这些程序性措施将包括确保受害儿童在受到法院陪同的情况下陪同,并保护身份不受媒体伤害。她补充说,受害者也应该受到保护,不被犯罪者及其家人接触。
去年的一份路透社报告称,马来西亚2012年1月至2016年7月期间有12,987例报告的儿童性虐待案件。罪名成立,共收到2,189宗案件,判决有罪140宗
去年,总理府部长阿斯卡利奥斯曼·赛义德说,政府将下个月儿童性犯罪法案的第一次和第二次阅读在迪文Rakyat
她说内阁同意成立一个特别法庭,处理建议中的法例所订罪行,以便在短期内解决涉及儿童的性罪行案件。
Goh还谈到需要废除童婚,称他们经常被用作青少年怀孕的解决方案,也是儿童强奸犯的“逃生路线”
“现实是,孩子们怀孕了,”她说。 “但是,他们应该得到国家和社区的支持,完成他们的教育,成为经济上独立的个人,而不是由他们的父母结婚,并降级为依赖和脆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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