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ALING JAYA:Barisan Nasional确实考虑了可能批准的“罗马规约”,但它决定不继续前进,因为他们认为这违反了联邦宪法,前总理拿督斯里纳吉布拉扎克说道。PIC)。
他回顾在任期间发生的事情,他说:“负责任的政府有责任讨论和审议联合国的公约。
“但是,为什么即使在第14届大选之后的七年之后,Barisan的讨论也没有导致批准?
“必须有理由。这是因为Barisan政府听取并接受当时的司法部长的建议,即它(“罗马规约”)可能与该国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与Pakatan Harapan政府不同,我们从未向全世界宣布我们将批准然后进行大转弯。我们从来没有签署任何批准的东西,“纳吉在昨天举行的罗马规约论坛后不久发表的一篇Facebook帖子中表示。
论坛的小组成员透露,批准“罗马规约”的过程始于1998年,纳吉在总理任期内,而民联政府只是通过批准它来完成这一进程。
G25发言人Datuk Noor Farida Ariffin在论坛上表示,她曾领导外交部法律部,加入“罗马规约”的提议得到了纳吉及其内阁的支持。
在包括巫统在内的各方施加压力后,民联政府撤回了批准,声称该法规可能会干扰马来统治者和国王的主权。
论坛结束后,Noor Farida解释说,尽管当时的司法部长Chambers(AGC)反对加入,但她的部门已设法说服内阁于2011年批准。
“内阁在2011年否决了AGC的反对意见,并决定批准”罗马规约“,Noor Farida声称。
她声称,出于他自己最熟悉的原因,当时的外交部长不想签署。
“AGC发表了一份备忘录,列出了他们反对的所有理由,包括对国王主权的担忧和他作为武装部队指挥官的地位 – 但我们反驳了给出的每一个理由,政府被我们的论点说服了,”她回忆。
“当时的国际刑事法院院长宋相铉来到马来西亚,我们安排他参加马来西亚的一个论坛,推动”亚太地区罗马规约“。
“我也陪着宋访问纳吉,(当时)他非常支持我们应该加入,”努尔法里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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