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 今天在这里举行的高等法院允许撤销对SRC国际有限公司案中前总理拿督斯里纳吉布拉扎克的三项洗钱指控。
“考虑到检察官的要求,我命令被告免除三项额外指控而不构成无罪释放,”法官Nazlan Mohd Ghazali说。
然而,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表示,撤销指控并不构成无罪释放,并且他将申请将这三项指控提交给会议法庭。
撤回请求由托马斯提交,以协助法院。
“我建议不要在本法院审理这三项指控。
他说:“不久之后,我会在会议法庭上向被告人收取这些指控。”
纳吉的法律团队提出的一项动议,推迟了2月12日的审判,等待上诉,但也被驳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17(2)条的规定,纳兹兰还裁定纳吉的七项洗钱指控从会议法庭移交给高等法院。
“这七项指控(根据一个单独的案件登记)将从塞申斯法院移交给高等法院,以便在这种情况下加快司法目的,”他说。对纳吉的其他指控也已移交给高等法院。
到目前为止,纳吉已经在法庭上被指控六次,共计42次。
7月4日,纳吉被控三项不当行为和一项滥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基金的指控。
8月8日,他被控三项洗钱罪,涉及属于同一基金的相同数额。
9月20日,纳吉被带回会议法庭,被指控犯有四项腐败罪,金额为22.22亿令吉1MDB基金和21项洗钱指控。
10月25日,他和前财政部秘书长丹斯里莫哈末伊斯万塞里加尔阿卜杜拉要求在会议法庭就6项涉及6亿366,065,000令吉(由马来西亚政府拥有的资金)的犯罪信托罪行进行审理。
在2018年12月12日,这位前总理在会议法庭上就控制其职务的行为不服罪,他们在向国家公共账户委员会提交之前,对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的最终审计报告进行了修改。 (PAC)。
今年1月28日,他被指控另外三项涉及洗钱的指控,总额为4700万令吉,五年前已被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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