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律师协会:不要自动取代终身监禁的死刑 – The Star Online

PETALING JAYA:马来西亚律师协会表示,在废除死刑后,死刑判决不应自动被终身监禁或至少30年监禁所取代。

其总统George Varughese表示,死刑犯的刑罚应改为与他们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相称的刑罚。

他还说,每个罪犯的案件都应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罪犯的年龄,过去的犯罪记录,心理能力,对另一个人的恐惧,康复目标,与当局的合作程度以及罪犯所表现的悔恨。

他在周二(10月16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只有这样才能判处监禁的公正和有效。”

他的声明是在首相署部长拿督邱强强发表评论之后发表的,即死刑囚犯在废除死刑后必须至少服刑30年。

他说,这些囚犯的刑期将改为“终身监禁”或“终身监禁”。

他补充说,“终身监禁”意味着囚犯将在监狱中度过余生而没有任何释放日期,而对于“终身监禁”,囚犯必须至少服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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