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寻求诠释国际法院的“峇都丁s”判决 – “星空之星”

吉隆坡:马来西亚已经提出要求解释国际法院判决的请求(ICJ)于2008年5月23日在佩德拉布兰卡/巴图·普特和巴基斯坦南部。

海牙国际法院在6月30日的新闻稿中披露了这一点。

法院认定,在判决中,法院认定,对于Pedra Branca / Batu Puteh岛的主权属于新加坡,而对中东地区的主权属于马来西亚,并且属于南礁岛主权,属于其所在领土的国家位于。

声明说,马来西亚已要求法院裁定并宣布,佩德拉布兰卡/巴图佩图岛周围的水域仍然在马来西亚的领水内;因为南礁位于马来西亚的领水,因此它的主权属于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补充说,根据“法院规约”第六十条提出的本“2008年判决书”的解释申请是独立的,不适用于对2月2日提交的同一判决的修改“法院规约”第六十一条的依据,即使这两个诉讼程序必然密切相关。

马来西亚作为其解释请求的基础,援引“法院规约”第60条,该条规定,如果对于判决的含义或范围发生争议,法院应根据任何一方该声明还援引“法院规则”第98条。

根据声明,申请人(马来西亚)解释说,马来西亚和新加坡试图通过合作程序实施2008年的判决。

据此说,马来西亚 – 新加坡联合技术委员会(MSJTC)关于执行2008年法院判决的成立,特别是处理两国领海之间划界的问题。

据马来西亚,MSJTC于2013年11月达成僵局。马来西亚声称,这个僵局的一个原因是,双方未能就2008年判决的意义达成一致,因为它涉及南礁和围绕佩德拉的水域布兰卡/巴蜀Puteh。

马来西亚在申请中表示,双方未能就2008年判决中的以下两点达成一致意见和/或范围:法院裁定,对于Pedra Branda / Batu Puteh的主权属于新加坡,发现南基带主权的法院属于其所在领海内的国家。

声明说,申请人认为,有争议的地区对于哪个国家是主权的持续不确定性,仍然使确保有秩序和和平关系的任务变得复杂化。

它表示,考虑到该地区的空中和海上交通量很大,需要为这一争端提供可行的解决办法。

马来西亚于2017年2月2日向联合王国国家档案馆发现三份文件,提交了对国际法院判决的修改申请,以支持其索赔。 – 伯纳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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