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公司董事被控在两个独立的法院,管理涉及超过一千六百万令吉的无证投资服务和盗用资金
34岁的Kok Chee Boon被指控在会议法庭,尽管没有提供金融服务的许可证,但仍收到16,209,600令吉。
当他向他发出指控时,Kok只是摇头。
据称,他在2014年4月至2015年11月期间通过在Kota Damansara的Sunway Damansara Technology Park Jalan PJU 3/45的办公室收到的价值在48,400令吉和15,163,200令吉之间的三笔存款。
根据“金融服务法”,该罪行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RM50mil
穆罕默德·莫卡扎尼·莫克塔尔法官允许保释金为1百万令吉,条件是Kok投降护照并每月向警察局报告一次。他固定8月21日下次提及。
Kok还在裁判法院进行了五次审判,他们从受害人黄俊敏的银行帐户中扣除了三项盗用RM330,560令
据称这些罪行发生在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2月16日在Aerosia控股有限公司的办公室,Jalan Puteri 1/2,Bandar Puteri,Puchong
“刑法”规定的罪行可处以五年监禁和罚款。
法官Fadzlin Suraya Mohd Suah允许保释金为25,000令吉,固定在8月25日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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