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TRAJAYA :与伊朗家庭法或法令或国家行政机关的规定一致,应始终解决与该国非法行为有关的问题
马来西亚伊斯兰开发部(Jakim)总干事丹斯里奥斯曼·穆斯塔法(Stan Sri Othman Mustapha)表示,这是在8月21日举行的muftis会议上一致通过的。
他说,雪兰莪,吉兰丹,柔佛,沙巴,槟城,马六甲和吉打的Mufti以及联邦领土的Mufti和沙捞越Mufti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他说,这项决定还涉及伊斯兰宗教事务委员会和部门的代表,他们也出席了雅基姆组织的会议,就非法性问题达成共识。
“法律规定也符合2003年6月7日发布的国家宪法和马其顿法瓦法委会会议决议。”他在今天发表的一项声明中表示。
7月27日,该国对上诉法院关于允许穆斯林夫妇的非法子女使用他或她父亲姓名的决定感到震惊。
它促使国家登记部通过总检察长庭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 Ber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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