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阿拉姆:一名警官今天在这里的会议法庭受到指控,要求两年前以150万令吉满足处理贩毒案件。
然而,来自Bukit Aman警察总部的36岁的ASP Gan Chee Liang在法官Rozilah Salleh面前对指控表示不认罪。
作为一名公务员,甘被指控向38岁的Victor Goh征求他自己的满足感,作为处理据称根据1952年“危险药物法”第39(B)条对Goh进行调查的案件的诱因。
据称,该罪行于2017年3月10日上午11点在Shah Alam警察中央锁定中发生。
根据马来西亚反贪委员会(MACC)法令第16(a)(B)条,该指控规定最多可判处20年徒刑,并可处以不少于满足数额或价值五倍的罚款,或如果被判有罪,则以10,000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由MACC检察官Wan Ahmad Nidzam Wan Omar进行的起诉提议以两万担保人保释金10万令吉。
Gan的律师Chong Kak Sen要求将保释金减至10,000令吉,因为他的当事人昨天在吉隆坡会议法庭对类似案件的八项指控实施了8万令吉的保释金。
然后,Rozilah以2万担保人的保释金定单,并在4月29日提出保释。 –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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