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一名技术员已经为与恐怖主义有关的控罪七年监禁,又被判入狱七年,另有两项指控,其中包括对伊斯兰国家的忠诚,今天高等法院的恐怖组织
35岁的Bukhori Che Noor因认罪而被判入狱七年。然而,高等法院法官拿督帕杜卡阿兹曼·阿卜杜拉从被捕的日期起,于2016年6月30日同时下令判刑。
布哈里在第一次指控中承认,通过“黑鸦”的“电报”申请,表示支持或声明他对IS恐怖组织的忠诚。
据称,他于2016年3月30日上午12时4分左右在槟城的巴彦a Bay ah 3号发生了罪。
布哈里在第二项指控中承认在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同一地点支持涉嫌爆炸物的恐怖主义行为。
根据案情,布哈里曾在“武装分子”袭击中表示“阿罕布里拉”袭击事件后,伊斯兰恐怖主义穆罕默德·万尼·穆罕默德·杰迪(Muhammad Wanndy Muhammad Jedi)上映了“胜利”袭击事件。 (phb)vs Pas“
Bukhori是“黑鸦”和“Amanah(phb)vs Pas”的成员。他使用了名字“黑箭Di”
在缓和的情况下,布哈里穿着橙色的监狱服装,他表示支持他的小孩,并要求法院下令同时执行他以前的判决。
副检察官莫哈德·伊兹汗丁·阿利亚斯(Mohd Izhanudin Alias)作出威慑判决,可以作为被告的教训
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根据“刑法典”第130条,首先被起诉的布赫里被高等法院判处七年,允许他的银行帐户用于转账伊斯兰恐怖组织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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