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联邦领土部长哈立德萨马德说,普特拉贾亚正在考虑一项专门针对城市更新的新法规,以促进首都旧建筑的重建。
哈立德今天告诉Dewan Rakyat,目前该国没有立法。
“为了确保有效和可实施的城市更新进程,政府将提出一项新的立法,”他在今天的部长质疑时说。
他回应了Fong Kui Lun(PH-Bukit Bintang),他询问该部是否打算推出新的城市更新法,以促进私营公司重建旧建筑,类似于香港和新加坡等国家。
哈立德说,该部通过城乡规划部门根据1976年“城乡规划法”的现行法律规定,开展了城市更新指导方针研究。
他说,城市更新可以定义为一个全面综合的长期计划,以解决经济放缓,物理破坏,遗弃以及棕地和非经济地区等问题。
他补充说,这可以通过政府的愿景和发展政策进行精简,这些政策可以由政府或私营部门实施。
“指引下有四类,即市区重建,城市复兴,城市保育和城市复兴。
“然而,在马来西亚的情况下,没有立法来实现这一目标,”他说。
Fong说许多旧建筑没有重新开发,因为所有权由不同的人持有,这妨碍了城市更新。
哈立德说,这也是其他国家的问题,而不仅仅是马来西亚。
他举了新加坡的例子,10岁以下的建筑只需要90%的业主同意,而10岁以上的建筑只需要80%。
“在马来西亚,我们需要所有业主的同意。我们将在我们计划推出的立法中解决这个问题,“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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