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抨击国家登记部的总局,不尊重上诉法院裁定给予非婚生子女的父亲姓名
PETALING JAYA:国家登记部门(NRD)决定继续向非婚生子女或其父母结婚后六个月内的穆斯林儿童添加姓氏“bin / binti Abdullah”构成蔑视律师说,
Azhar Harun,更名为Art Harun,声称这一决定显示对司法机构的蔑视,NRD总干事Yazid Ramli坚持通过上诉法院作出的裁决继续执行不法行为周四。
“我们有一个政府不尊重议会制定的法律,然后忽视司法机构的判决。
“法治应由法庭执行并由所有人执行,特别是政府机构的法治,只不过是一个附件,”艺术今天在他的Facebook页面上发表了一个强烈言论的声明。
他补充说,这种蔑视只会削弱该国司法机关和法治地位。
Yazid说,国防部已经通过总检察长办公室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依照上诉法院对这一做法作出的决定。
“对这种做法的任何改变将取决于联邦法院对此事的裁决,”他说,
亚齐兹还捍卫NRD的行动,表示它坚持高等法院对此事的裁决。不过,他没有提到裁决何时作出裁决或裁决是什么。
“我们也遵循国家法瓦治委员会的立场,”他说,
NRD的做法是基于1981年和2003年由fatwa机构发布的两个fatwas(宗教法令),这与1957年“生死登记法”(BDRA)第13A(2)条有所冲突,允许父亲的一个非法的孩子把他的名字当作小孩的姓氏
上星期四,上诉法院表示,当使用“Abdullah”姓氏登记为非婚生子女时,NRD已经超出了其权力。母亲希望使用父亲的姓名
。
以书面判决,法院裁定两个月后,对该儿童的父母作出判决,并质疑向该等子女加入“本·阿卜杜拉”姓氏的做法。
阿卜杜勒·拉赫曼·西布利法官说,NRD总干事在出生证上注册了“Abdullah”的孩子时,违反了母亲的意愿,不合理地行事
长凳的其他成员是腾格马曼团团和扎莱哈·尤索夫
他还说,BDRA没有区分穆斯林的孩子和非穆斯林的孩子
“第13A(2)条并不表示,一名非穆斯林小孩在婚姻登记时必须得到非穆斯林小孩的待遇,”他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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