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 物业转让金额超过100万令吉至250万令吉的印花税增加1%,现已于2019年7月1日生效。
财政部今天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政府将维持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六个月的现行印花税税率,以鼓励房地产业活动的可持续性。
政府此前在制定2019年预算案时宣布,自2019年1月1日起,该类别的印花税将从3%提高到4%。
财政部长Lim Guan Eng (PIX) 他说,在新印花税生效之前,民联政府非常关注和公平地确定在过渡期间进行转移过程的足够时限。
“正如2019年财政预算案所公布的那样,政府已同意对首次购房者给予价格在30万令吉至100万令吉之间的房产免征100%的印花税,”他补充说。
他说,对于价格高达30万令吉的房屋,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的买卖转让和贷款协议书上免征印花税。
“对于价格在300,001至RM500,000之间的房屋,转让和贷款协议的工具免除,但限于第一笔RM300,000,用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买卖协议。
“但是,豁免仅限于从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6月30日从任何住房开发商购买价格在300,001至100万令吉之间的房屋的转让工具,”Lim说。
他还表示,印花税的豁免旨在继续鼓励马来西亚人首次购买房屋,改善开发商购买未售出的单位,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
“这也是克服日益增加的住宅物业过剩的举措,”Lim补充道。 – 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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