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3年以来,统治者开始起诉,罗马规约不应受到责备,论坛告诉 – 今日自由马来西亚

埃德蒙邦

PETALING JAYA:一位律师今天在一个关于“罗马规约”的论坛上说,该条约不会对马来统治者造成伤害,因为他们在二十多年前修改了“联邦宪法”时已经失去了豁免权。

“某些方面声称,如果政府加入”罗马规约“,因为这项特权在大约25年前被取消,那么君主将会失去豁免权,这是误导性的,”Edmund Bon告诉律师协会论坛“理解罗马规约制度和国际刑事法院“。

在谈到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时,邦说,政府决定成立一个特别法庭,审判被控以个人身份犯罪的统治者。

他说,修正案一年后,马来西亚签署了“灭绝种族罪公约”,为成员国取消其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所享有的豁免铺平了道路。

但是,该条约只涉及大规模杀戮罪。

“实际上,”罗马规约“是”灭绝种族罪公约“的延伸,因为大规模杀戮罪包括在后者中,”他说。

上周,总理马哈蒂尔·穆罕默德表示,在柔佛宫以及一些声称会破坏马来西亚皇家机构的政党的批评之后,政府别无选择,只能退出该条约。

“罗马规约”设立了国际刑事法院(ICC),允许起诉那些对种族灭绝,危害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等国际罪行负责的人。

Bon表示,“罗马规约”允许四种罪行的肇事者首先在当地管辖范围内受审,前提是有法律处理此类罪行。

“另一方面,罪犯可以在2002年成立的国际刑事法院受到指控,”他说。

他说,杨迪 – 佩尔图阿贡虽然担任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但他不能对总理的建议负责。

与此同时,作为马来西亚全球行动议员分会主席的M Kulasegaran表示,上一届政府即将于2011年签署“罗马条约”,但此举被搁置。

“我们已经失去了寻求在乌克兰领空内击落MH17客机的正义的绝佳机会,”人力资源部长库拉塞加兰说,他早在2000年就已成为马来西亚签署该公约的主要推动者。

他补充说:“我们必须继续让统治者,人民和民间社会参与马来西亚作为”罗马规约“成员国的利益。

他欢迎前东京政府领导人Tengku Ahmad Rithaudeen以及巫统退伍军人Tengku Razaleigh Hamzah支持“罗马规约”的言论。

昨天,Razaleigh说统治者可能对条约有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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