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特拉贾亚,2月9日——联邦法院今天废除了吉兰丹伊斯兰教刑事法中18条规定中的16条违宪,裁定吉兰丹州立法机关无权就上述罪行制定法律,因为联邦法律涵盖了这些罪行相同的。首席大法官 Tun Tengku Maimun Tuan Mat 领导着一个由 9 名法官组成的小组,在两名穆斯林妇女提出的宪法质疑中以 8 比 1 的多数裁决。沙巴和砂拉越首席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塞比里是唯一对多数意见持异议或不同意的法官。然而,最高法院的 8 名成员多数裁定其余两项条款......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