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联邦法院维持了上诉法院裁定RM3.5万九年前向Seputeh MP Teresa Kok( pic )赔偿了她的不法逮捕。
在驳回政府上诉的情况下,沙巴首席法官和沙捞越法官理查德·马兰君主持了三人小组,裁定申请没有任何优点。
“法律解决了,我们驳回了申请,”他星期二作出了一致的决定。该小组的其他法官是法官哈桑·拉和法利亚·瓦西(Balia Yusof Wahi)。
Kok的律师S.N.奈尔表示,该小组以RM10,000的成本驳回了申请。
去年7月26日,上诉法院裁定,Kok根据2008年“内部安全法”(ISA)被错误地逮捕。
小组主席阿邦·伊斯坎达尔·阿邦·哈希姆法官允许她对前内政部长丹斯里·赛义德·哈米德·阿尔巴(Tan Sri Syed Hamid Albar)的诉讼,给予不法因素的拘捕和拘留35万令吉的损害赔偿。
Kok于2008年9月12日11时15分在八打灵再也的入口处被捕,并被拘留了七天
逮捕是因为她参加了可能导致紧张局势和种族冲突的活动,根据Kok据称要求在蒲山的Bandar Kinrara 5清真寺减少Azan的消息。
法院说,事件据报2008年2月发生,所以没有理由在七个月后成为威胁。
Kok于2009年3月13日向Syed Hamid,前监察长Tan Sri Musa Hassan,DSP E Kim Tien和政府提起诉讼。
她因法庭不当逮捕和拘留,痛苦和痛苦以及心理压力,一般和特殊损害赔偿以及其他适当的救济而被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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